close
 
Tag:第一人稱、主受、渣瘋攻x陰鬱美弱誘受、廢材逆襲?宫廷侯爵、破镜重圆、复仇虐渣、相愛相殺、追妻火葬場、虐、不爽文、古代、he、完結。
 
《文案》
 長到十三歲,春笛才知道自己跟人錯換人生,他不是賭鬼的兒子,而是姑蘇首富林家的兒子。
 
 他既興奮又膽怯地回到自己家裡,得到的卻是全家人的嫌棄。
 父親嫌他不學無術,母親覺他氣質不堪,兄長說他心術不正,連家中幾歲的雙子幼弟也哭著說不想看見他。
 
 與他待遇截然相反的是替代他原來人生的林重檀。
 
 林重檀清貴俊美,學富五車,年輕輕輕便成為當代大儒的關門弟子。
 明明他才是真正的少爺,可所有人都喜歡林重檀。
 
 本就自卑的春笛一日日變得陰鬱,像暗處的癩蛤蟆。
 上京入太學讀書,林重檀自己考進去,他是父親花錢買進去,裡面的達官貴人也只願意跟林重檀玩。
 
 終於有一天,癩蛤蟆撲進了天鵝懷裡。
 以身體作誘,將愛為藉口,讓天鵝幫自己。 有林重檀代筆,春笛才子的名聲漸漸傳出去,父親破天荒地寫信誇他,連太子都邀他赴私宴。
 
 春笛喜不自禁,穿上最好看的衣服前去赴約,卻被當眾揭穿他所做詩句、文章全是林重檀代筆。
 
 羞愧難當的春笛看向林重檀,可那個在自己面前難以自持、吻他指尖的天鵝此時只是冷冷地看著他。
 
 春笛淋雨跑了,當夜溺亡河中。
 同時,皇帝最受寵的妃子生的痴傻九皇子在高燒不退嚥氣後又睜開了眼。
 
 【高亮】:本文詩詞皆為引用,會在每章作話標註,但有時候用app改錯字時會導致作話清空,所以可能會出現詩詞未標註的情況,敬請諒解。
 

 

  • 林春笛(受):缺愛自卑、陰鬱、愛嫉妒、嬌氣、膽小、心慈、單純又單蠢。
  • 江從羲(九皇子、重生後的受):外表與林春笛一樣。
  • 林重檀:腹黑瘋、光秀芝玉、典則俊雅、天資聰穎、十全十美不管文武與外型。
  • 太子:男生女相、邪魅毒辣、瘋狂殘暴。
  • 聶文樂:癡迷於受,甘作犬齒。
  • 越飛光(允王世子):在邊疆待了幾年,變化頗大,不僅相貌成熟許多,氣質也變了。蜂腰猿背,小麥膚色,左邊臉頰的一道疤痕。這道疤徹底讓他跟京城的奢靡浮華隔斷開,他更像是從邊疆摸爬滾打的孤狼,一朝誤入京城。

 


 

《心得》

先說好,開頭到50%過程中會看得非常火大、糾結、怒其受不自量力又作死的地步,不過劇情跌宕又會引人繼續觀賞後續,但是需要先承受的了這份狗血淋頭的感覺。

前期受(春笛)個性真的非常不討喜,看上面標籤眾多負面形容詞就知道。一度想快轉內容到重生後……
故事是受第一人稱視角所寫,可以感受到他內心的缺愛自卑不安,但經由與他人互動,暗示受是美麗吸引人卻不自知的……並非一無是處。
每次受在最難堪脆弱的時候都在攻面前發生,攻漸漸受其吸引主動吻上受。

受因為虛妄的好面子,利用身體跟攻換取詞畫成績名聲漸遠揚,不過鏡花水月被人揭穿,沈湖而死,死前聽到投他入湖的人說“只有你身敗名裂地死了,林家二少爺這個位置才真正屬於他。”……
 
約29章過後,受重生了,軟弱受雖然變成了高貴的九皇子,靈魂還是不會變的,被熟悉的舊人們認出了他是林春笛。
前段文林重檀或許是本文是受第一人稱視角,給人沒啥記憶點,平淡的人設,反而太子更讓我喜歡,邪魅毒辣,甚至期望受可以跟太子有發展。

 
林春笛死後,林重檀一反之前變成一往情深對著9皇子,並且認定他就是林春笛,受也承認,但是受恨著重檀,想著復仇。林重檀或許在計算林春笛時也把自己真心付出了,等春笛死後後悔了……
 
九皇子與太子間的關係很複雜,受眉目像著太子喜愛的大皇姊,總戲謔著把受當作玩意兒戲玩,一場刺殺太子的意外,受雖然柔弱一心不放手救著太子,逐漸讓他另眼相看。
 
受執著於對林重檀的報復,不惜以身為餌,總因受不聰敏又不安分一路被腹黑的攻拿捏在股掌間,看到50%時情緒很糾結火冒三丈,卻又忍不住想繼續看……

受剛開始復仇時不想讓受輕易原諒林重檀,看到受需以委蛇獻身時覺得替受不值得,明明已經貴為九皇子為何還要如此委屈?過程中想著作者會不會讓林重檀洗白,其實害受是有緣由的?但是當受大仇得報,他並沒有爽感我也是……有多恨就有多愛吧。
 
本文首發晉江,在現今晉江禁肉狀態下,此文還是有隱喻的肉;劇情翻轉跌宕,喜歡看虐文的推薦。

《萬人嫌陰鬱受重生了》作者:東施娘 2021/4~2022/1 完結he+篇外be
 

 

《內文摘要》

今夜莊貴妃留宿皇上那裡,不會回來,我早早地沐浴上榻睡覺,只未想到睡到一半,突然因殿門被重重打開的聲音驚醒。繼而是腳步聲,好像有人正大步流星往內殿來。
 
我聽這動靜不對勁,困意去了大半,爬坐起掀開青紗帳,想看看外面情況。沒想到帳子外即是太子的臉,他一向白皙陰柔的臉上泛著紅,見到我坐起,竟是一把掐住我喉嚨,將我摁回榻上。
 
我大驚失色,當即掙紮起來,可我與他的力氣對比如蚍蜉撼樹,根本推不開。他白日用來把玩藥膏的手指此時緊握我的脖頸,聲音森嚴,“真是跟你娘一樣的狐媚子,竟敢給孤下藥,這麼喜歡勾引男人,孤今日便成全了你。”
 
太子的話讓我一瞬間大腦空白,但我很快反應過來,他發現了藥膏裡的催情藥,加上他此時呼吸略微急促,面色奇怪,想來是用了那藥。
 
他怎麼會用那藥?
 
還不待我想清楚,他的手已經開始扯我的衣服系帶。
 
瘋了!
 
太子就是個瘋子!
 
我拚命去攔住他的手,同時喊人,可平時我稍微一喊,就會有人進來的華陽宮卻是鴉雀無聲,彷彿整個華陽宮只有我和太子兩人。
 
掙紮間,他已經扯松我的腰間系帶,我極力讓自己不要害怕,“你瘋了!父皇要是知道……知道,一定會責罰你!”
 
“那就讓父皇知道,知道他的寶貝小九給儲君下藥。”太子大手倏然掐住我臉頰,眼神陰鷙寒冷,“我看父皇到時候是壓這個醜聞,還是不壓這個醜聞。”
 
我對上他的眼神,身體不由打顫,在他的手欲分開我腿時,我咬住牙,使出全身力氣,狠狠將頭往床欄上撞。
 
撞得太猛,我眼前一黑,一時忘了自己身處何處,等聽到太子皺眉扯下床帳捂住我額頭傷口,我才找回神志。
 
我打開他的手,任由血液流下,語氣因氣憤而發抖,“我寧可……死,也絕、絕不雌伏他人之下。你說我給你下藥,我根本不懂你……什麼意思。薑雋朝,我是、是你弟弟!你這個亂綱常倫理的瘋子!”
 
本是皺眉看我的太子眼神漸變,聲音壓抑,似乎比先前還要生氣,“弟弟又如何,綱常倫理如何,若孤想要,便敢冒天下之大不韙。”
 
我想我的試探終於有了答案。
 
他真的喜歡長公主。
 
太子慣來跋扈恣睢,但我還是沒想到他能將這等驚世駭俗之言隨口說出。
 
太子說完那番話,見我抿唇不語,伸手用指腹擦掉我流到鬢角的血,然後做出讓我更為驚愕的事情——
 
他直勾勾地望著我,慢慢把沾有血漬的手指含入自己口中。我恍惚間以為我面前的不是一國儲君,而是一隻食人精魄的邪妖。
 
而接下來,他竟將唇往我額頭處的傷口湊近,似乎準備直接含食我的血。我怔了一下,立即猛地推開他。
 
“瘋子。”我忍不住罵他。
 
太子被我罵,卻哼笑一聲,彷彿心情又變好了,慢條斯理道:“那弟弟喜歡瘋子嗎?”又伸手過來摸向我面頰。
 
“不喜歡。”我再度拍開他的手,但他很快反抓住我的手,龍涎香的味道充斥鼻間。
 
“真的不喜歡嗎?孤倒是有些喜歡弟弟了,尤其每次看到弟弟明明害怕,還要接近孤的樣子——”他湊到我耳旁,溫熱的氣息直接落在我耳朵那一塊皮膚,“真是可愛。”
 
那是太子這晚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。等他離開,往常伺候我的宮人終於過來。
 

 

我原來利用九皇子的身份,讓林重檀跪,林重檀就必須跪,可我後來發現這種感覺並不暢快,因為林重檀不知道他跪的其實是我林春笛,是那個處處被他比下去,死時都帶著汙名的林春笛。

我就是要讓林重檀知道是我,還要不得不跪我。
 
林重檀聽到我的話,頓了下才起身跪在地上。
 
我冷眼打量他幾番,“跪坐下去。”
 
他依言照辦,我見他坐好,就伸腳踩上某處。他臉上頓時微變,唇抿了抿,喚我的聲音隱有求饒之意,“小笛。”
 
我並不理會,只繼續我的動作。
 
沒多久,林重檀臉上泛起薄紅,搭在腿上的手握緊。我看他這幅模樣,心裡不由覺得暢快。昨日再風光無限,今日還不是要跪在我面前搖尾乞憐。
 
可忽然,他握住我腳踝。
 
我因在自己宮殿,腳上穿的是絲履,被他一抓,滾燙的掌心竟直接貼著我腳踝的皮膚。
 
“你……”我一慌張,不禁結巴了下,“你鬆手!”
 
林重檀抬眸看著我,眼神像極了他每次在床上看我的眼神,我更覺得慌張,一時之間什麼都忘了,只想快點把腳收回來。
 
掙紮間,我腳上的絲履掉了。
 
林重檀從握住我的腳踝,轉而握住我的腳。指腹似乎還在我的足底輕輕摩挲,我又氣又怕,更加凶地讓他鬆手。
 
“林重檀,你再不鬆手,我就叫人進來罰你,你以後也不許再來我這。”
 
些許是我的威脅起了作用,他撿起一旁的絲履為我穿上。鞋子剛穿好,我就飛快把腳抽回來,正想再訓斥他幾句,卻驚愕發現林重檀明顯之處愈發明顯。
 
這個道貌儼然的偽君子!
 
我怒火攻心,大腦飛快地思索要如何報複他,幾息後,我忍著怒氣,重新踩上林重檀。
 
過了許久,我把腳收回來,“我累了,你走吧。對了,我的衣服不合你身,如果你要換衣服,只能換太監的衣服。”
 
林重檀低頭審視自己一番,才低聲說:“無妨,我可以這樣回去。”
 
我沒想到他竟然這麼不要臉,只能語塞地看他離開。一直到了晚上,我還想不通林重檀為何能明目張膽地穿著那條褲子離開。
 

 

驚風亂颭簟卷,淅零淅留的雨順著馬車角簷滴下,我聽到雨水順著車壁留下的聲音,但很快又被另外—種聲音掩蓋。

 
—種極為羞恥的、不能與外人道的聲音。
 
我咬緊牙,從—堆衣服裡摸出那把小刀。林重檀看到了我的動作,可他並沒有停下來,彷彿沒看到—般。
 
不,他是看到了,他只是篤定我不敢殺他。
 
他的長發不知何時鬆散了,—縷如鴉羽的長發垂落下來,掃在我的脖頸、胸膛處。我握緊手裡的小刀,在林重檀深幽晦澀的目光下刺了進去。
 
小刀刺破皮肉的瞬間,我閉了下眼。
 
我殺了林重檀—次,他沒死,他回來了,現在我殺他第二次。
 
“出去!”我從牙關裡擠出這兩個字。
 
可這場強迫行為仍在繼續,林重檀根本不去管自己的傷口,他固執地摁著我,漸漸的,他的面容越來越慘白,唇色也開始變淡。他像是被水淋濕的妖,詭豔蒼白。
 
幾年前的畫面如走馬燈在我眼前閃過,我記得我和林重檀相伴走過雀橋,那時候他將我強行摟在懷裡,周圍—群彼此鐘情的貴族少年少女。
 
我也記得深夜雨後廊下的吻,他親吻我的臉頰,待我情態如對珠寶。
 
我忍著眼裡的淚,將捅進林重檀腰腹的小刀拔了出來,對準他的胸口。他將我所為盡收眼底,仍戴著手套的右手握住我的手。我以為林重檀是要搶走小刀,剛想掙紮,就發現他握著我的手,將小刀—點點刺進自己的胸口。
 
於此同時,我的身體也顫慄不止。
 
他居然在這個時候……
 
瘋子!
 
林重檀現在就是個瘋子!
 
我抖著身體看著他,情緒也在這瞬間徹底崩潰,我不想在林重檀面前露出軟弱—面,但此刻我抑制不住自己的哭聲。
 
外面的雨終於停了,我的尾指不知何時被林重檀的發尾輕輕繞了—圈。
 
林重檀整張臉,唯有眉眼帶顏色,其餘地方只剩—個白,還是毫無血色的白。他低頭輕吻我的唇,又貪婪地將我面上的淚珠——吻掉。
 
繼而,他將我抱進懷裡。
 
我和他親密無間,但又隔著—把刀。
 
在林重檀倒在我身上的那瞬間,我不自覺地抱緊他。
 
若不是我眼裡的淚,他身上的刀。以我手臂圈著林重檀脖頸的姿勢來看,我和他彷彿是這世俗間最尋常不過的—對愛侶。
 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瞧瞧那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